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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金过高,资金被无偿长时间占用,导致即便在现有利好政策下刚需族仍然无法购房
来件人:杨    来信时间:2017-12-27 10:29:01
来信内容:
长沙市发改委领导您好!鉴于长沙连续出台房地产相关政策,目前刚需一族深深感受到政府的关爱,感觉自己能买房,有机会公平买到心仪的房子。但是在新政下,买房者依然有强烈的一点感受希望政府能够关注并帮助解决:长沙地区新盘摇号资格认购必须交认筹金,少则5万,多则20万。如星沙华润置地、中建悦和城,分别要求提交20万、10万的认筹金,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就是一套房的首付款!且要60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是工作日而非60日,相当于白白占用3个月!如果没摇到号,我们在三个月内则无法看其他商品房!目前已有中建悦和城发生落选者张贴横幅要求三天内退还认筹金的事件,长此以往,此类事件恐将继续衍生扩大。
长沙房地产开发商们借认筹金集资,而我们刚需一族仍然会被压在社会的底层无法喘息为了一套房继续苟延残喘,血汗钱被人无偿占用,房子依然没有着落。希望长沙伟大的人民政府能够更加深入长沙房市了解我们无房一族,靠辛苦积攒的血汗钱渴望得到自己唯一一套住房的现状,我们真的没有多余资金参与开发商们各种集资游戏!恳请政府能够关注并对此现象予以遏制或禁止!
在此对于认筹金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1)认筹金的原始作用是用来进行诚意登记,且给予一定优先购房的优惠。随着新政颁布,购房人统一进行摇号,那么优先购买或者认筹金加倍抵房价的作用不再,应当取消开发商收取诚意金、认筹金或其他名目的权限;(2)若第一条无法实现,是否可对名下无房、认购第一套房的刚需族打开绿色通道,取消开发商收取刚需族的认筹金权限;(3)若无法取消认筹金收取权限,至少希望能够限制认筹金收取额度,5万起的认筹起点,将好不容易积攒到首付的人瞬间困住不得动弹;10万20万的认筹,更是让我们望而却步无法上前参与。如果认筹金主要用于表现诚意,是否可以将认筹金额度限定在1万以内;(4)将认筹金的退还时间限定在3-10天之内,这是比较合理、且购房刚需族比较能够承受的时间范围。开发商动不动60个工作日、3个月的退还时长,开发商拖得起,工薪族拖不起!之前致电长沙市住建委,对方回复需要向发改委反应,故前来叨扰,强烈恳请领导继续关怀我们挣扎在生存困境的刚需族!谢谢!
回复内容:

杨:

您好!根据职责职能,建议咨询市住建委。

201819

回复时间:2018-01-09 12: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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